关于执行新的周转房租赁租金标准的
通知
各位教工:
为强化校内周转房规范管理,提高周转房使用效率,根据《黄冈师范学院教职工周转房租赁管理办法》(黄师办发【2018】35号)的文件精神,从2020年起将执行新的租金标准。
新的租期时间规定和租金计算标准,请各位教职工认真查阅《黄冈师范学院教职工周转房租赁管理办法》(黄师办发【2018】35号)文件的规定,现将依据该文件核算出的教职工周转房新的租金扣除标准予以公示,请各承租校内周转房的教职工及时核对本人承租信息,并根据自身情况尽快决定是否继续承租校内周转房,如无需继续租赁的教工请于4月底前清退房屋,将钥匙交还后基处房产科后办理退租手续,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登记的视为继续承租,学校将按照新的租金标准扣除周转房的租金。
特此通知。
后勤保障与基本建设处
2020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