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勤保障与基本建设处是学校负责后勤保障和基本建设工作的专职部门,在党委、行政的领导和分管校领导的指导下,具体履行以下工作职责:
1、贯彻落实学校党委、行政关于后勤保障与基本建设工作的思路、决议、政策措施和决策部署,完成学校交付的各项后勤保障与基本建设工作任务。
2、参与制订学校后勤保障与基本建设工作发展规划,制订后勤保障与基本建设的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3、做好新征土地的有关工作,办理各项审批手续;负责组织编制学校基本建设规划、校园修建性详细规划;编制基本建设项目年度投资计划,申报基本建设项目;协助国有资产与采购招标管理处进行基建项目招标工作。
4、做好学校公共房屋建筑物、校内道路、基础设施的维修服务,编制年度修缮计划,组织维修项目施工,拟定招标文件,参与招标活动,编制工程项目预算。
5、负责工程施工过程管理,监控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工程投资;加强安全管理、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协调各方关系。
6、协助审计部门做好工程项目的竣工决算审计工作,按合同约定审定工程款的支付,组织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备案、档案归档交接和保修期的相关工作。
7、负责学校公有用房的管理工作,拟定公有用房管理制度,建设和维护全校房产管理信息化平台,做好校内教职工住房管理和服务,负责校内公有用房(含教职工周转房)调配方案制定并组织实施,负责核定学校公有用房的定额面积、有偿使用及租金标准,提高公有用房使用效率。
8、负责全校水电管理和维修服务,保障供水供电线路畅通,保障工作和生活用水用电需要,组织水电维修施工,回收水电费用,负责节能宣传、节能改造和水电设施安全管理,防止水电浪费和损失行为。
9、负责校园绿化和园林管理,制订绿化工作计划和施工方案,有计划地绿化、美化校园,做好校园树木、花卉、草坪浇水、施肥、抗旱、排涝、驱虫、保暖等养护工作,管理绿地、树木、花卉和园林设施。
10、负责校园室内外卫生保洁和“门前四包”工作,拟定环卫保洁承包合同,督促承包方履行合同义务,监督环卫保洁工作质量,督促垃圾及时清运,负责爱卫会日常工作。
11、负责师生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和报销工作,与校外医疗单位加强联系,负责学生体检、疾病转诊、大病预防、流行性疾病监控和突发事件医疗服务等工作,完成学校重要活动的医疗保障需要。
12、保持与政府相关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的业务联系,最大限度地争取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对学校后勤、基建等相关的工作的支持,为学校后勤保障和基本建设创造和谐宽松的外部环境。
13、参与学校后勤保障和基本建设改革,拟定后勤保障和基本建设管理制度,促进后勤保障和基本建设改革发展。建设维修管理信息化平台,方便师生报修,及时听取师生关于后勤保障和基本建设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提高后勤保障和基本建设能力水平。
14、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